南京海關火眼金睛 查獲千噸入境“洋垃圾”
2011年12月,南京海關緝私局接到線索,稱懷疑裝有城市生活垃圾、廢紙、廢塑料及其他廢物的10個集裝箱已從荷蘭發出,即將運抵中國張家港口岸。
12月29日,“XinFeizhou”號貨輪運抵張家港口岸,一份申報品名為“廢舊報紙”、總數為30個集裝箱的進口報關單遞到了張家港海關通關現場。貨物一到,海關關員和緝私民警就對這些集裝箱展開徹查,發現門口堆放的廢紙品質較好,乍一看并無多大異常。當堵在集裝箱門口的廢紙被移出后,大量壓縮捆扎的生活垃圾赫然呈現在眼前。
據現場查驗的海關緝私民警回憶,當時場景可用“觸目驚心”來形容,整個集裝箱形同一個打翻的巨大垃圾桶,發霉變質的廢紙、碎玻璃、飲料瓶、抹布、紙尿褲、塑料袋、舊衣服,甚至動物糞便等各種城市生活垃圾散落一地。海關關員和緝私民警對30個集裝箱逐一進行徹底查驗,發現這些集裝箱均進行了刻意偽裝并偽報品名。
隨后,南京海關緝私局邀請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專家至現場進行鑒別。經認定,30個集裝箱的貨物全部為城市垃圾,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案件調查很快有了眉目,這批固體廢物是合肥和普貿易有限公司向臺灣某公司所購買。
2012年2月19日,南京海關緝私民警兵分兩路,一路奔赴上海虹橋機場,將準備入境的臺灣某公司負責人現場抓獲;另一路趕往合肥調查取證,將涉嫌走私的合肥和普公司經理耿某刑事拘留。據臺灣某公司負責人供述稱,這30個集裝箱貨物以臺灣某公司名義向荷蘭Van Puijfelik B.V公司購買,購買后銷售給合肥和普公司,并與耿某合謀,采取偽報品名、偽造單證的手法向海關申報進口。
經確認,荷蘭歐洲纖維供應公司曾于2011年10月將3批2045噸城市垃圾出口至中國,3批貨物均通過臺灣某公司銷售。其中兩批1522噸城市垃圾銷售給合肥圖騰貿易有限公司,偽報為廢舊瓦楞紙和廢舊報紙進口至中國;另外一批524噸城市垃圾銷售給另外一家合肥緣江貿易有限公司,偽報為廢舊報紙進口至中國。
南京海關緝私局立即對合肥圖騰公司和合肥緣江公司立案偵查,并迅速抓獲兩家公司實際負責人崔某,一舉摧毀這一境外供貨商或中間商與境內采購商互相勾結的跨境走私城市垃圾犯罪渠道。經查,這是一條境內外相互勾結、分工明確、運作熟練、國內集散迅速的犯罪鏈條。走私分子進口境外城市垃圾的目的主要是在國內分揀后銷售牟利。
今年3月15日,在海關總署緝私局的協調和指導下,中荷雙方最終就涉案貨物退運事宜達成共識。
據悉,中荷雙方都高度重視該領域的首次執法合作,希望以此為契機,探索和完善更有效的執法聯動機制,通過與相關國家的執法機關的配合,從源頭上嚴厲打擊這類惡性走私案件。目前,荷蘭相關執法部門已對2名荷蘭籍嫌疑人開展了刑事司法調查。
根據《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規定,對于禁止進口固體廢物首先是由進口者或承運人在規定期限內將固體廢物原裝退回,進口者或承運人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進口者或承運人不得放棄有關固體廢物。據了解,30個集裝箱共計763噸的“洋垃圾”6月1日將被退運出境,預計7月上旬抵達荷蘭鹿特丹港。此系列案件中查獲的其他固體廢物將委托環保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7名犯罪嫌疑人將在案件偵查終結后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這些裝有境外走私城市垃圾的集裝箱將于6月1日上午被依法退運回荷蘭。